(通讯员 何永贤、万翔)3月20日,新疆乌鲁木齐机场货运部国内出港在收运货物时,查处一起大量预运输人民币事件,共7箱人民币,210公斤。
20日中午,某货运代理在机场货运发送一票货物至北京,货物用木箱全封闭包装,托运书内填写的货物品名为:资料。在通过安检X光机射线仪器时,安检人员发现货物有可疑情况。国内出港工作人员立即怀疑货物与申报品名不符,要求开箱检查,发现其中7箱货物为1分、2分、5分等低面值小额人民币。根据相关法规,人民币为国家限制运输产品,如需要运输,必须有银行等部门出具的运输许可证。货运部按规定对这票货物进行退运,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