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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南航等十九个单位安全奖牌和安全奖杯的决定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服务保障企业,各机场,总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2006年,民航全行业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民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抓好安全审计,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保持了相对平稳的安全态势,实现了航空运输安全年。
为表彰先进,促进航空安全工作,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经总局航空安全委员会推荐,民航总局研究决定:
一、授予以下单位飞行安全记录奖:
授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安全三星奖”;
授予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安全二星奖”;
授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安全一星奖”;
授予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安全一星奖”;
授予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安全一星奖”;
授予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训练安全一星奖”;
授予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飞龙专业航空公司“通用航空安全飞行先进单位”。
二、授予以下单位2006年度航空安全奖杯:
授予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全“金鹏杯”;
授予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航空安全“金鹰杯”;
授予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全“金雁杯”;
授予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安全“金鸥杯”;
三、授予以下单位2006年度机场安全保障奖杯:
授予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机场安全保障“金鼎杯”;
授予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机场安全保障“金樽杯”;
授予宜昌三峡机场机场安全保障“金爵杯”;
四、授予以下单位2006年度空中交通管制安全优胜奖杯:
授予东北空管局、重庆空管站、汕头空管站、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库尔勒机场管制室等四个单位“空管安全优胜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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