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霞
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辞职,遭遇1257万余元索赔案,终审判决结果于昨日公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郑志宏的辞职行为不构成违约,判其赔偿东航培训费等共计133万余元。至此,持续近1年的这一“天价索赔案”正式结束。
飞行员郑志宏表示“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判决是公正的”。但是,有了良好的“范例”,却并不意味着今后其他飞行员遇到类似劳资纠纷时,维权就变得轻松了。郑志宏“首吃螃蟹”的经历是一部“艰辛史”。从他2007年5月17日提出辞职,到申请仲裁、打官司,再到一审、二审,花了近1年时间,是一个非常煎熬的过程。其他飞行员如维权,或许也将面临这一尴尬。
郑志宏一案,更大程度上具有一种标识意义。要彻底解决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的跳槽博弈顽疾,关键还要改变既有的管理机制。近年来,随着民航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飞行员成为稀缺资源,这使得他们的流动问题加剧。但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飞行员流动管理机制,却迟迟没有建立起来。
这种制度缺失还体现在对飞行人才的培训、人才引入等等问题上。民航是系统性非常强的行业,飞行队伍的培训以及各项管理异常复杂,这就要求相应的制度建设和决策,决不能拖后腿或缺位。东航天价索赔案终判,对飞行员流动管理机制,乃至其他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将会有“倒逼”效应。对此,相关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士应当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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