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股权登记日
● 除息日:2008年7月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15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08年7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33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33,735,00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337,350,000股。
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红利为每股0.1元。
4、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7月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除息日:2008年7月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451)86528350@传真:(0451)86528350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