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航采网讯(供稿单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员:崔鸿波 )
昨天(30日),南航大连分公司发布消息,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猛涨,南航7月份上调中国与日本之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从2008年7月1日(出票日期)起,中国与日本之间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日本销售的,由目前单程6500日元、往返程13000日元,调整为单程8500日元、往返程17000日元。日本以外地区销售的,由目前单程430元人民币、往返程860元人民币,调整为单程540元人民币、往返程1080元人民币。
据悉,燃油附加费按航段收取,无任何豁免。
(作者单位:南航大连分公司市场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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