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PDF文件: 修订拉伸-扭转(T-T)带时限.pdf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装有件号为105-14101的主旋翼头组件和装有件号为2602559或2606576的T-T带的BO-105A,BO-105C,BO105C-2,BO105 CB-2,BO105 CB-4,BO-105S,BO-105 CS-2,BO-105CBS-2,BO-105 CBS-4和BO-105LS A-1直升机。
参考文件:
1.FAA AD 2002-13-06 修正案:39-12794
2.Eurocopter 服务通告No.SB-BO105-10-100R1 2001 年07 月16日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因T-T带疲劳失效,导致失去主旋翼,进而丧失直升机的可控性,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在下次飞行前:
(1)为每个T-T带建立一个部件履历记录卡或等效记录。
(2)查阅每架受影响直升机和每个T-T带的历史记录。对于每个T-T带,确定其自首次安装于任何直升机后使用了多少个月(装机记录),飞行次数、使用时间(TIS)飞行小时数。并将这些数据记入每个T-T带的部件履历记录卡或等效记录中。
(i)如果飞行次数无法确定,则将使用时间(TIS)小时数乘以5,作为飞行次数。
(ii)如果T-T带以前在BO-105LS A-3"SUPER LIFTER",BO-105CB-5,BO-105 CBS-5,BO-105 DBS-5或任何MBB-BK 117系列直升机上安装过,将在这些直升机上的累计飞行次数乘以系数1.6,再加上装在适用本指令的直升机上的累计飞行次数作为飞行次数。
(3)拆下任何无法确定使用时间(TIS)总小时数或飞行次数和装机时间的T-T带。
B、对于自出事安装于任何直升机使用已达120个月,累计使用15600个飞行次数(一个飞行次数是指一次起飞和一次着陆)或在任何直升机累计2400个使用小时的T-T带,在下次飞行前,必须拆下,并更换上适航的T-T带。
C、本指令通过建立件号为2602559和2606576的T-T带的寿命时限为120个月或15600飞行次数或2400使用小时,以先到为准,修订了维护手册中适航限制章节。
注:件号为2602559和2606576的T-T带已停产,可按需使用件号为2604067或J17322-1的T-T带。
D、在安装件号为2604067或J17322-1的T-T带之前,按照Eurocopter服务通告No.SB-BO105-10-100R1施工指南第2段和图1,将主旋翼头组件构型从件号为105-14101的构型改装为件号为105-141081的构型。
E、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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