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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杂志-中国民航局主办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民航新闻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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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采网 > 《中国民用航空》杂志 > 2008年第07期 > 航空运输 > 文章内容
浅谈电子客票时代取消前返代理费的必要性
作者: 甘江 罗军 丁军 |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中国民用航空》杂志2008年第07期,作者:甘江 罗军 丁军

      2000年南航推出国内第一张电子客票,8年后,电子客票已经基本取代纸票,机票销售业务也因此发生了革命性的巨变。在新的技术条件下,传统的代理费机制逐渐暴露出严峻的问题。
 
      本文分析了传统代理费机制的构成,着重分析了电子客票时代传统机制所暴露出来的严峻问题及其根源,提出彻底改革代理费机制,取消前返代理费的解决办法。

一、代理费的构成
 
      长期以来,航空公司与机票代理人互相支持,代理人是航空公司机票销售的主要渠道;而航空公司则向代理人支付佣金。
 
      一般情况下,航空公司会向代理人支付按管理部门规定的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规定的费率为3%——即每张机票票面价格的3%。
 
      随着竞争日益激烈,航空公司为了促进航班销售,会投放额外的X% “促销费”,市场竞争激烈时“X”最多能达到10%以上。X值是经常变化的,航线、乘机日期、航班时刻以及是否本地始发等等因素,都会直接影响促销费率。
 
      前面所讲的3%和X%就是机票销售代理常说的“3+X”,这部分费用在出票时直接扣除,进入代理人账户,我们称之为“前返代理费”,简称“前返”,也叫“净结”。
 
      同时还存在一种“后返奖励”,即按照事先约定一定的条件进行销售后奖励,譬如年销售额5000万的代理人将获得航空公司的奖励如销售额的4%,这20万就由航空公司划拨给代理人作为奖励,我们称之为“后返奖励”,简称“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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