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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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共14个航班返航,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都飞回昆明。东航声称返航因天气原因,但当天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均正常降落。4月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又有3个航班“因天气缘故返航”,有消息称返航实因飞行员不满待遇,集体罢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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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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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行员待遇偏低是主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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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在:(1)东航云南公司为东航各下属分公司中主要盈利公司。但在薪酬分配中,云南公司飞行员所得薪酬不高。(2)与其他航空公司相比,待遇相差很大。(3)支线小时费与干线小时费相差太大。(4)云南省内的机场,都是三流机场,飞行员未得到相应的风险补偿。(5)东航的夜航小时费与白天一样,而其他公司执行时间越晚小时费越高。(6)如果非人为缘故而正常返航的,东航不计小时费,而其他航空公司都计小时费。[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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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飞行员限期“补税”是导火索
今年3月份之前,东航云南公司的小时费是按照8%的标准上缴税收的,但之后,公司要按照20%-30%的标准收税。而且,公司要求飞行员按照新的交税标准,将去年全年‘欠交’的税收补上,并规定最后期限是4月7日。这是本次集体返航事件的导火索。[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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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行员对公司管理制度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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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在:(1)东航云南公司飞行员工作得不到理解和承认,总部对分公司的员工极不尊重。(2)东航云南公司每个机长在保证安全的同时,都在想尽办法替公司节油,可现在却经常出现空飞的情况,向集团领导反映没有任何作用。(3)安排无权无势的飞行员长期飞晚上的航班,飞行员地位有时不如一个有关系的地勤人员。[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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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行员对郑志宏辞职遭东航天价索赔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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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致东航云南分公司全体飞行员的一封信》中,东航云南公司飞行员对郑志宏遭受到东航天价索赔表达了不满,据悉,曾经作为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的郑志宏在递交《辞职报告》后,遭东航天价索赔1257万,此举在当时遭到不少东航云南分公司员工的质疑,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致东航云南分公司全体飞行员的一封信》[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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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飞行员获“零赔偿”案例 |
2008年1月,国航飞行员温先生因为出国定居,向国航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经过北京市顺义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温先生与国航解约且不用支付一分钱赔偿。这创下飞行员辞职零赔付的先河。[全文]
2008年4月,成都双流县法院对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与3名飞行员3起劳动争议纠纷中的两起作出判决:由于国航没有与飞行员签订劳动合同,判决飞行员在辞职时对航空公司不作任何赔偿。这是近几年屡屡发生的飞行员遭天价索赔案件中,司法机关做出的第首次“零赔付”裁决。[全文]
2008年4月,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对新华航空两名辞职飞行员做出如下裁决:新华航空公司与王、郭二人就解除劳动合同;自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驳回海航向两名辞职飞行员郭岳炳和王振军索赔千万元的申诉请求。本次判决为司法机关第二次做出的“零赔偿”裁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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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志宏事件 |
| 2007年5月17日,郑志宏向东航云南分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通知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其自通知之日起30日届满后,将本人相关资料、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东航云南分公司坚持不同意郑志宏辞职,并向郑志宏索赔1257万元。经劳动仲裁,判赔70万元。双方均不服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东航获赔137万元。[全文] |
| 2004~2008年飞行员辞职主要事件 |
2008年1月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1名辞职。
2008年1月
山东航空公司:4名辞职。
2007年12月
山东航空公司:12名辞职。
2007年6月25日
中原航空公司:1名辞职。
2007年5月
东航云南分公司:郑志宏辞职。
2006年6月
东航青岛分公司:7名辞职。
2006年到2007年
海南航空公司:12名辞职。
2005年3月
厦门航空公司:罗家宽辞职。
2004年10月
国航西南分公司:李建国辞职。
2004年7月
东航江苏有限公司:2名辞职。
2004年6月
中国新华航空公司:14名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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